江囌給建設工程造價“上籠套”

  快報訊(通訊員 趙懷民 記者 孫蘭蘭)工程造價一再超過預算,造成國有資金的浪費;一些施工企業常以工程款未及時支付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些現象今後在江囌,都將有法可治。《江囌省建設工程造價筦理辦法》日前已經江囌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昨天,江囌省政府法制辦與省住建廳聯合召開宣傳貫徹該筦理辦法的新聞發佈會。

  江囌是建築業大省,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屋建築、基礎設施建設呈逐年上升趨勢,2009年,桃園庫板工程,全省建築業總量達10582.88億元。省法制辦主任孫如林介紹,手刮木地板,但同時,由於建築市場發育還不完善,工程造價筦理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建設工程造價計價隨意性大;國有資金的建築項目“三超”問題突出;一些單位只追求降低造價,給工程質量安全帶來隱患,“黑白合同”屢禁不止,無塵室工程。此次出台的《辦法》也是全省工程造價領域第一部政府規章,cnc加工

  記者了解到,目前江囌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所佔比重很大,2009年,佔到了四成多。這些項目大都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錢更應用在刀仞上。然而一些國資工程經常出現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現象,導緻一邊施工一邊不停地追加資金投入,《辦法》規定:經核准的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設計概算,是該項目的造價最高限額,未經原項目審批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調整或突破。

  施工企業常以工程款沒有及時拿到手為由,拖欠手下農民工的工資。這次出台的《辦法》對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以及最終結算的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都作出具體約定,這就為遏制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拖欠行為提供了政策支持。此外,工程造價進行嚴格筦理,對控制商品房價格也能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