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長沙的劉先生因為公事出差,當時他在攜程網上購買了機票,加上燃油費、機場建設費後,價格一共是1083元。
按照這位負責人的說法,353元的差額,其實是套餐內除機票外的組合旅游產品費用,這在訂票時,預訂頁面就有告知。
差額係組合旅游產品費用
但劉先生表示,他最終交易記錄訂單上,1083的總價只包含了“機票價格+機場建設費”,並未寫明相關旅游產品費用明細。
劉先生告訴記者,由於工作性質,他三個月內在攜程上購買的機票多達10多次,逢甲住宿,若不是這次超過期限,需要通過外網查詢,他壓根就不知道自己的票價居然多出了353元。劉先生多次聯係攜程客服,給出的回應讓他無法接受。
責任編輯:張建利
隨後,記者也以消費者的身份聯係了攜程客服。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今天(6日)下午,記者輾轉聯係上了攜程相關負責人,他在初步調查了楊先生的情況後,給出了這樣的回復。
長沙的劉先生(化名)因為工作原因,逢甲住宿,時常要出差。為了節省時間,也圖個方便,他一般都會通過第三方平台訂購機票。可僟天前,劉先生去網上打印電子行程單用於報銷時卻發現,機場接送,電子行程單的價格居然比第三方平台訂購的價格要少了三百多元,這是怎麼回事呢?
行程單與實際價格不同
客服給出三種解釋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侷監制、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筦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筦理,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証。也就是說,行程單即為報銷所需出示的發票。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其實,像劉先生投訴的這類問題,並非個例。
通過攜程購買機票
本文圖片均來自“政法頻道”微信公號
攜程回應:
律師指出,機票代理商只有具備《機票代理銷售經營許可証》和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才能賣票與打印行程單。用戶通過代理商訂購機票時,一定要認真查看費用明細,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
劉先生認為,攜程的做法,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而對於劉先生的投訴,攜程最終給出了這樣的處理結果。
用戶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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