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 公共自行車停路邊被騎走 三天了車沒還新聞

華商報訊(實習記者 尤潔 記者 張成龍)55歲的張先生租了一輛公共自行車,沒想到買個東西的時間就被別人騎走了。他現在不僅騎不了車,還得賠錢。

  公共自行車沒上鎖

  被別人騎走

   9月4日上午8時許,張先生在公園北路北段用一卡通刷了一輛公共自行車出行,
花蓮租車。取好車後,他來到附近的一傢商店買東西,把自行車停在門口,進了商店,
信用卡機場接送

   不到十分鍾,張先生就從商店出來了。看到門口沒有車,他傻了眼,“我想著買個東西用不了多少時間,就把車停在門口就進去了,車也沒有上鎖。”

   發現車不見後,張先生趕緊問附近的人,還去問了附近店舖有沒有視頻監控,恰巧旁邊一傢售賣茶葉的商舖拍下了自行車被推走的過程。

   根据監控視頻顯示,9月4日上午9時8分,
澎湖租車,張先生停在門口的公共自行車被一名女性推走。從視頻上可看到,這位女性上身穿著墨綠色花紋的短袖,下身穿著白色的褲子,斜挎著一個草綠的小包。她若無其事快步走到自行車旁,推著自行車迅速離開。

  賬戶持續扣費車子仍沒找到

   車被騎走後,張先生查詢一卡通賬戶發現仍然在扣費,証明車子沒有放至還車點。於是,張先生給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車公司客服打電話反映情況。

   張先生說,客服說讓他等待一段時間,對方掃還車輛後才能繼續騎行,目前他的卡被禁止使用租用自行車服務。“但是我平時出門要用自行車,我就想再重新辦一個。客服告訴我要先交自行車的賠償款1200元,才能開通自行車租用業務,而且之前交的300元信譽押金也不退還。”

   9月6日,張先生在客服處登記車輛丟失,係統顯示車子仍沒有被掃還。

  客服:觀察一段時間等待還車

  或賠償四五百元

   昨日,華商報記者撥打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車公司的客服電話咨詢,客服回應,公司經常接到丟車的報告信息,一般一周或半個月車子就被掃還了。

   張先生這種情況,客服建議他再觀察一段時間,看車輛是否被掃還。如果想要繼續使用租車服務,可以選擇賠款或者先用傢人、朋友的一卡通。

   對於賠償1200元的問題,該客服稱,張先生丟失的這輛車是2014年公司購買的,再加上裏面有智能芯片,可能需要賠償四五百元,不會賠償1200元那麼多。車輛的價格是由物價侷統一定價的,每輛車根据出廠和購買時間、型號等不同,所以價格不同。

   客服強調,張先生登記車輛丟失後,賬戶最多會扣除30元。只要丟失的車輛掃還了,那麼賠償丟失車輛的錢和300元的信譽押金都會掃還。

   目前,張先生丟失的車輛仍然沒有找到。他印發了尋物告示在附近小區門口進行張貼,希望可以早日找到丟失車輛。

   對此,舝區派出所一民警表示,市民在出行時要注意隨身財物的安全。如今公共交通工具的普遍使用,市民如長時間遠離,應將交通工具進行上鎖,妥善保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相关的主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