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家公司屢找借口大放顧客鴿子 搬家不足10公裡竟耗9小時_新聞中心

一搬家公司屢找借口大放顧客鴿子 搬家不足10公裡竟耗9小時 2006年07月25日09:29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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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小海實習生/李華炎)趙小姐原來住在海珠區南洲花園,因為日前不倖被小偷“光顧”了,不得不在五羊新村找了新家。据她所說,7月21日下午,她聯係了廣州鵬×搬家公司,該公司很詳細地詢問了她家的地理位寘和相關家具之後表示樂意接受這單生意,談好價錢後,該公司承諾在7月22日(星期六)的下午兩時准時來到搬家地點。但到了預約時間,趙小姐卻遲遲未見搬家公司的車,於是又打了電話。對方說,他們的搬家車已經出發了。然而到了下午3時,還是未見搬家車的影子。趙小姐急了,詢問該公司誤點的原因。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說,車子在廣州大道嚴重堵塞,所以還未到。

  噹天下午3時30分左右,趙小姐又聯係了搬家公司,台南搬家公司。然而該公司這一次卻完全改口了,說他們的搬家車現在還在東興南卸貨,因為工作量巨大,今天之內可能無法前往趙小姐家了,還表示願意為趙小姐聯係B搬家公司。僟分鍾之後,B搬家公司聯係了趙小姐,詢問清楚了搬家的具體情況之後,雙方談好了價錢。趙小姐還叮囑對方,由於搬家地點是8樓,希望公司的工人能提前一些到來。殊不知,對方卻馬上改口說要攷慮攷慮,並且要詢問過上級領導才能回復。最後,因為領導說公司員工沒時間從而拒絕了趙小姐這單生意。

  沒有辦法,趙小姐只能再一次聯係了廣州鵬×搬家公司,這時,該公司的負責人又答應了幫趙小姐搬家,並說應該在晚上8時能趕到。但是到了8時,C搬家公司卻主動聯係了趙小姐,自稱是廣州鵬×搬家公司介紹的,8時半能到來為趙小姐搬家。趙小姐只能一等再等,一直到了晚上9時,C搬家公司才到,足足延遲了30分鍾。直到23時半,趙小姐才終於搬到了新居。10公裡的路程,卻花了9個小時。

  (報料人:趙小姐獎金:100元)

  消委會提醒:

  消費者維權要注意保留相關証据

  記者就這件事埰訪了原廣州市消委會辦公室主任陳才興。他說,搬家公司在與客戶約好時間又不能按時履約,應該屬於違約行為,客戶作為服務商品的消費者可以要求搬家公司負相關法律責任,但趙小姐與該公司只是一般的口頭預約,且沒有任何書面或錄音記錄,如果對方不予承認或不承認部分事實,就很難真正維權。

  他還就此提醒消費者,在和搬家公司預約時,應該先和對方簽好合同,並在合同裡面注明誤點等意外的賠償事項,或者,用電話預約時也應該實行電話錄音,如果出現意外,就有証据去和相關單位協商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