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5個半月,趙影賓輕而易舉地從5家汽車租賃公司騙取了53輛轎車。近日,他被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据趙影賓交代,他於2004年起在境內外賭博,欠下大量賭債無力償還,以後便起意到汽車租賃公司騙車。從2005年3月至8月間,他出入於本市5家汽車租賃公司,以租用轎車為名,先後與這些公司簽訂車輛租賃合同,連續騙得別克、帕薩特、本田雅閣、奧迪等各種轎車53輛,價值人民幣880余萬元。5家租賃公司中有3家分別被他騙得轎車10輛以上,最多的一家在100多天里被騙21輛。趙影賓以騙來的車輛作為抵押,向他人借得500余萬元人民幣,花蓮機車出租。他從中取出100余萬元向汽車租賃公司支付保証金和租金,其余400萬元左右均用於賭博。
案發後,趙影賓企圖潛逃出境,但被邊防檢查站抓獲,部分贓車也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