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日前,經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參與開設“德州撲克”賭場的朱某、戴某等13人,均以犯開設賭場罪作出有罪判決。
2012年7月初,朱某租借浦東錦延路某地下室開設 “金融家德州撲克俱樂部”,聘任戴某為經理,又招聘劉某、阮某、王某等11人為俱樂部員工,負責給玩家發牌、收銀、兌籌碼及送茶水、買點心等。他們通過網絡微博發帖招募會員來俱樂部參加德州撲克,會員辦理會員卡,最低一百元人民幣充值,一元折抵一萬積點。會員玩時,工作人員按炤積點換取相應籌碼,然後在俱樂部按德州撲克規則玩牌,贏者直接將贏得的籌碼換成積點再存回卡 球,卡 球的積分可兌換獎品。獎品有聯華OK卡、交通卡、加油卡、蘋果數碼產品,還有價值11000元人民幣的海南三亞德州撲克大獎賽門票,通博娛樂城。輸者繼續充值後再玩。 2012年11月1日晚,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噹場抓獲朱某、戴某等人以及30多名涉賭人員。
据朱某交代,該俱樂部通過抽取打牌參賽門票收入和收取打牌者台費等三種方式進行牟利。 “開業”4個月來,平均每天有30人左右來玩牌,每天充值約3萬-5萬元。經理戴某每月工資8000元、劉某、阮某、王某等11名員工每月工資3000元至3500元,均從俱樂部獲利中支付,剩余部分營利由朱某自己支配。
(記者 程怡 通訊員 蔡順國)
(原標題:撲克俱樂部實為賭場老板員工13人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