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律師公會有一個離婚如何失控的例子是一個女性朋友,她最近因為侵害配偶權離開了伴侶,帶著她的兩個孩子。一直存在問題,所以當她最終決定離開時,對她的前任並不感到意外。問題是她開始立即與新男人約會,這使她平時的鎮定變得惱怒,以至於他在她的新家中襲擊了她。這只是個開始,因為他揚言因為對方侵害配偶權要帶走孩子們,並把房子賣完後會收到的錢帶到國外。
儘管婚姻或長期關係後立即建立的關係被認為是反彈或短暫的,但它們對有關所有人的影響可能是災難性的。她的前伴侶一個從未涉足法律的人,由於失去控制,現在有了宜蘭律師公會記錄。這個女生不得不搬離她曾經住過的地方,因為他不斷闖入她的房子,這樣他就可以在她的電話上看到打給她的人(男朋友)。她的前任曾相信,分居後他們可能會聚在一起,但當她開始約會時,他的憤怒很快就完全消失了。
這就是宜蘭律師公會的離婚律師鼓勵夫婦要離婚的原因,直到離婚最終解決為止。對於選擇在離婚時在一起的夫妻,則取決於他們自己是否能夠解決問題。事實是,它會使事情變得混亂和不舒服,如果有孩子參與,並不總是建議這樣做。
出於侵害配偶權事件,父母離婚後,孩子需要穩定的生活,除非他們完全了解父母的生活安排(如果他們足夠大,可以理解),最好不要約會。及時,前伴侶可以重新評估情況,但這取決於他們打算共同生活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