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設計-低價租車高價抵押 “賺取”差價面臨刑罰

  紅網常德3月7日訊(通訊員 李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時,隱瞞租賃的真實意圖,而是以偽造車主的身份將車輛用於抵押借款獲取現金以揮霍,3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据查,2013年9月2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來到市區某汽車租賃公司,以15600元的價格租用該公司的一輛豐田凱美瑞小汽車。隨後,王某使用偽造的羅某某身份証、車輛登記証,將租來的小汽車抵押到市區某寄賣行,從寄賣行獲取現金人民幣76000元。所得現金被王某揮霍一空。

  第一次詐騙得手後,嘗到“甜頭”的王某又如法炮制,共騙得被害人羅某、杜某、趙某所在公司的四輛汽車,經物証鑒定價值人民幣共355381元,花蓮汽車出租推薦,抵押獲取贓款共222000元。

  檢察機關認為,新北市駕訓班,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目的,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合同詐騙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租車。根据刑法關於合同詐騙罪的規定,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同步提出量刑建議,建議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原標題:低價租車高價抵押 “賺取”差價面臨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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