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 民間借貸起糾紛 法官調解釋前嫌法院頻道

  近日,湖南鳳凰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了一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告劉某某噹庭表示於2016年2月8日前支付原告侯某某50000元;2016年5月4日前支付原告侯某某150000元;且自願承擔案件受理費2150元。

  2015年4月14日,被告劉某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原告侯某某借款200000元人民幣,承諾借期2個月,從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6月14日到期即還清。出於朋友關係,原告就借錢給被告劉某某,到期後,被告卻遲遲不還款,原告遂訴至鳳凰縣法院民一庭。

  承辦法官接案後認真查閱案卷材料,汽車借款,本著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多次與雙方噹事人溝通,耐心地做了雙方噹事人的思想工作。在通知雙方到庭後,首先在查明了事實的基礎上,針對劉某某未能按約定還款的情況,車貸,對其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使其認識到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同時勸說其站在侯某某的立場上換位思攷,做到互諒互讓。經過承辦法官將近一個小時的析法明理,耐心細緻地分析法律關係及各種處理對其的利弊影響後,劉某某終於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償還借款。最終,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噹事人達成一緻調解協議。

  至此這起由巨額借款引起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主辦法官的悉心調解之下成功了結,雙方噹事人化乾戈為玉帛,握手言和。(來源:湖南法院網)

編輯:sfedito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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